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梅州市梅江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158-1609AN08959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0158-1609AN089594
二、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按实结算
四、服务合同期限:叁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如不是梅州市注册企业,须在梅州市设有分支机构,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及服务人员)。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所提供的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必须是属于投标人所有(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本公司名下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车辆不得少于8台(含商务车、小轿车、越野车)。所提供的车辆裸车价不得超过25万元,其中小轿车排气量不得超过1.8升(含T),裸车价不得超过18万元。
6、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租赁车辆裸车价不得低于10万元,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投标时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应按照汽车租赁公司有关规定提供驾驶员,应具有与租赁车辆数量相应的驾驶员队伍。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附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无效。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12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法定假日除外)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及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到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内院二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 日下午15:00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11 月 1 日下午14:30-15:00),逾期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内院二楼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 11 月 1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二楼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及采购代理机构网(www.dgypm.com)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止。
十三、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招标单位: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电 话: 0753-2159009 传 真: 0753-2384033
E-mail:dgypm@qq.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内院二楼
3. 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开户名称: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
帐 号:118002517010001890
附件:1、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表
4、温馨提示
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