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受梅州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梅州市中医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441400-201704-mz182001-0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 体外冲击波碎石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8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一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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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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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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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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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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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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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冲击波碎石仪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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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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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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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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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如果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需明晰且所有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6、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正本);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6、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温馨提示: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到梅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注册。
7、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
帐 号:118002517010001890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4月18日至2017 年4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内院二楼办公室,东厢市场正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9 日 9 时 30 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内院二楼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 2017 年 5 月 9 日 9 时 30 分。
十二、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内院二楼评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4 月 18 日至 2017 年 4 月 24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梅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3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753-2336170
传真: 0753-2336170 邮编:514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内院
联系人:侯晓兰 联系电话:0753-2159009
传真:0753-2384033 邮编:514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33617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廖秀伟 联系电话:0753-215900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表
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