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政法委员会拟对梅江区综治信息系统和接入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人: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402-201705-02223001-0004
三、采购项目名称:梅江区综治信息系统和接入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6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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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为深化梅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满足“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政法综治业务工作需要,在前期江南街道办做试点的基础上,梅江区政法委拟建设覆盖全区范围的综治信息系统,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粤政电〔2017〕49号文件第2.1点及中共梅州市政法委政治委员会梅政明电〔2017〕23号第2.3点文件要求,为确保移动终端管理及APN资源配置系统的对接,均明确要求使用同一家电信运营商的服务,为保证梅江区综治信息系统建设与上级建设思路、建设架构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必须实现与省市二级及试点单位“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平台之间的无缝对接,有效保证系统运行维护和数据安全。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情形(一),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拟定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区分公司,该公司是梅州市(试点单位:蕉岭三圳镇、梅江区江南办事处)综治信息系统和接入终端及通信服务商选定项目(采购编号:ZZ91609238)的中标供应商的下属公司。
(二)所需货物和服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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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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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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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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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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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综治信息系统和接入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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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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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手机终端、软件、使用培训、通信流量及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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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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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嘉应东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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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2 日 止。
九、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嘉应东路40号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政府大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753-21968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内院(东厢市场正门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53-215900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 0753-2384033
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财政部门: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联系电话:0753-219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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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