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梅州日报》第九版刊登的拍卖公告中原5号标的:兴宁市宁新街道办阳光锦利的房产,参考价:60万元,保证金6万元。现更正为:兴宁市宁新街道办阳光锦利的房产,参考价:51万元,保证金5万元。本标的于2014年12月29日上午11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公开拍卖,有意竞买者请来人来电咨询。
2014年12月18日